建筑网政策正文

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4-18 17:20:31

2018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关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3年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管理制度,构建有效监管机制。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管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规范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施工程序,出台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列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会,研判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和重点监控原则,将综合检查、日常巡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提高监督检查效力。加大层级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逐步解决质量安全发展区域不平衡问题。

二、突出监管重点,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推行“两书一牌”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探索建立质量常见问题处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制度,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异地扶贫搬迁、农房改造、农村公厕和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强化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对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追究建设单位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约谈告诫制度,针对工程质量信访投诉量较大或工程质量信访投诉事项不良社会影响较大的单位,实施约谈告诫,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查处、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层级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两降”目标。继续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定期考核通报各地检查巡查、行政处罚等工作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惩处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落实监理工作月报告制度,研究制定《随州市监理工作标准化指导手册》,规范监理履责行为。全面推行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公示、预警防控机制。继续开展危大工程、起重设备、施工扬尘等专项整治,强化高空作业和临边防护管理,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上报和查处督办制度,严厉惩处事故瞒报、漏报、迟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加强基础建设,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加强质量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筑牢安全基础,不断提升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推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防护标准化,研究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评价标准,健全考评机制,分步推行标准化考评工作;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两化”(标准化、数字化)工作,实现全覆盖,定期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加快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和扬尘治理观摩交流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改进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方式,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开展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工作,完善监督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积极推行监督管理信息化模式,积极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鼓励、支持施工企业通过租赁、购买信息化系统、设施的方式,实现我市“智慧”工地零的突破,全面打造“互联网+”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鼓励企业利用信息化、BIM技术加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倡导科技兴安、质量兴企,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稳步安全发展。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