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勘设科发[2018]38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建科函[2018]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请至http://www.mohurd.gov.cn/的建筑节能与科技频道下载)执行期为2017-2019年。各年度各相关统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18年5月31日、2019年5月31日、2020年5月31日。
二、全省21个市、州(包括所属区、市、县)都须进行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相关信息的统计。
三、成都市、绵阳市、攀枝花市、阿坝州还须对部分居住建筑和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其中,居住建筑的统计数量:成都市不低于600栋,绵阳市不低于300栋,攀枝花市不低于200栋,阿坝州不低于100栋;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统计数量:成都市不低于400栋,绵阳市不低于200栋,攀枝花市不低于150栋,阿坝州不低于50栋。
四、乡村居住建筑能耗统计为选填内容。
五、统计软件的下载地址及技术支持网址为http://jznh.cin.gov.cn/,你们应积极组织所属区、市、县进行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填报并汇总所属区、市、县的数据后,统一报住房城乡建设厅。
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表制度》实施工作,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经费,认真落实各项统计任务。我们将把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建筑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方式:
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吴昊
联系电话:028-62690013 电子邮箱:676706589@qq.com
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刘海柱 丁洪涛
联系电话:010-58934942 5893496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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