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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陕西建设网 2018-04-25 09:52:07

陕建发〔2018〕7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管局、房管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韩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针对近期部分地市房源紧缺、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全款购房客户优先、拒绝公积金贷款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发〔

2018〕65号)要求,4月17-20日,省住建厅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赴西安、宝鸡、咸阳、延安、榆林、汉中、安康、西咸新区8个地区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赴项目实地暗访等形式,随机对全省

8个地区的万科金域蓝湾、紫薇花园洲、宝鸡恒大御景湾等部分在售房地产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设置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高于物价部门公示价格销售房屋、未公示房源上市计划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看,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总体运行良好。个别热点城市由于受住宅用地紧张、人才引进、高品质房源增加、个别媒体不正确导向等因素影响,造成局部短期内出现房价波动等问题。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灵活掌握指导监管方法,及时出台应对措施,加快房源供应,确保市场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抽查检查中,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遵纪守法、恪守承诺,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依法诚信经营。但部分楼盘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销售,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二是房屋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公示价格不符;三是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捏造虚假信息哄抬房价;四是在购房人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下,不支持或变相阻挠公积金贷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存在不正当经营行为的陕西创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裕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延安海丽置业有限公司等

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采取警告、暂停使用网签系统、罚款、降低企业资质等处罚。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将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各地要认真落实部、省有关文件精神,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市场过热地区要实施精准调控,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作,防止房价过快上涨,确保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要积极加强与价格、工商、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查处机制,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四)加强舆论正面引导。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管控,引导媒体正面、客观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负面炒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五)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规范贷款业务流程,简化项目备案手续,缩短公积金贷款放款周期,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贷款需求。

附件:全省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检查违规情况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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