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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前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河南建设厅 2018-04-26 11:41:15

豫建建〔2018〕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和汛期前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的通知》(豫安委办明电〔2018〕20号)要求,为确保“五一”和汛期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省安委办决定即日起至5月10日,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住房城乡建设是专项督导的重点行业。省厅提前谋划此项工作,已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纳入2018年扬尘污染防治督查暗访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部署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射重大交通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

(二)认真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情况。

(三)对“五一”期间和汛期前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节日前后及放假期间停复工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管理和值班值守情况;汛期施工现场防汛措施落实情况,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督导方式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各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全面排查或抽查督导。

为提高督导工作效率,各地专项督导可以结合扬尘治理督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一并进行。

三、工作要求

各地专项督导工作要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扎实推进。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重大问题隐患和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专人跟踪整改,必要时进行“回头看”,确保督导取得扎实成效。

各地要加强督导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中如有重大倾向性问题、需要省厅协调处理的问题、工作意见建议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电话:0371-68080833

邮箱:jstjgc@163.com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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