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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4-26 11:41:24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县、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和我省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参照执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1.严格建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针对不同结构类型农房,制定既保证安全又不盲目提高建设标准的地方标准。

2.合理选择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

3.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新建农房要科学规划选址,体现特色风貌,突出乡村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建筑风貌。要突出功能提升,保障改厕、改厨、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提高改造后农房的适应性。

4.强化质量管理和验收。规范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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