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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18年度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4-27 11:37:31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根据《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建科14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经审核确定了46个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提出以下实施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实施期内,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对照项目申报书要求,加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成果管理。

2.项目承担单位应于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及时提交验收申请。无特殊原因,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撤销该项目资格。未经验收及验收达不到合格要求的项目,不得以计划项目的名义挂牌或进行与事实不符的宣传。

3.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指导服务和沟通协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调研和指导工作。


附件:2018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目录



2018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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