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18〕50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沧安办明传〔2018〕
34号文件的通知
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沧安办明传〔2018〕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style="cursor:pointer;" onclick="ImageOpen(this)" onload="ImageZoom(this,560,700)" border="0" src="http://www.czajb.com/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沧住建安【2018】50号.PDF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