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2018-05-02 15:12:31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17年全区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内建建〔2015〕148号)、《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内建建〔2015〕149号)和建筑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活动,对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内建建〔2013〕666号)的规定,在企业申报、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并公示后,确定呼和浩特市华茂中心等212个工地为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总结创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各盟市要积极制定政策,鼓励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大力支持安全标准化工作抓得好的企业加快发展,有效推动全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 border="0" src="http://www.nmgjsw.gov.c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xls.gif"/>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xls

2018年4月26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