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建函〔2018〕11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联公民身份号码更正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有关单位:
近期,我厅收到群众反映由于个人公民身份号码更正,造成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关联的公民身份号码与目前使用的身份号码不一致,影响办理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事宜等问题。为方便群众,切实做好服务,我厅将于近期会同相关部门,对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相关联公民身份号码进行集中更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更正范围公民身份号码非正常升位或因重/错号被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号码的湖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身份号码由原15位正常升至18位的,无须更正。
二、 集中更正程序
1.单位或个人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单位填写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填写的应亲笔签名,并于2018年5月底前报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管建筑业企业报送我厅政务中心。
2.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本地区(包括省直管县)采集的信息后,于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我厅政务中心。
3.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各地汇总上报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信息。核实无误的,更正湖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中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联的身份号码,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时函告相关部门。
三、 有关要求单位和个人应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发现申报信息不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本次集中更正后,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相关联公民身份号码需更正但未在本次申报的,也可填写《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公民身份号码更正信息采集表》,报送至我厅政务中心,核实无误的,予以更正。
附件: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信息采集表.doc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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