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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5-04 12:01:36

各市及广德、宿松县城市管理局:

为加快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运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现就推进我省智慧城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数字城管平台功能的智能化升级为途径,结合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优化城市管理方式,大力推动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建成适应新时代城市管理要求的智慧城管系统平台,形成职责清晰、协同治理、运行高效、惠民便民的智慧化运行体系。

(二)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顶层设计先行,科学编制智慧城管建设导则,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确保全省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

标准先导、过程规范。坚持严格的过程管理,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建设、运行、验收标准规范体系,依法依规开展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工作。

务实创新、共建共享。坚持以创新求发展,将务实、高效理念贯穿智慧城管建设运行全过程;按照整合、共享、集约、安全原则,整合管理资源,破除信息孤岛,实现智慧城管共建共享。

(三)目标任务

2018年12月底前,编制智慧城管建设导则,启动省级平台建设,完成智慧城管试点工作;2019年底前,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在省辖市全面开展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初步实现省与省辖市城市管理平台互联互通;2020年底前,在全省各市县全面开展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形成切实可行的智慧城管建设运行管理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省级平台建设和运用

1.开展省级平台建设。依托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加强城市信息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布局,整合城市管理基础数据资源,开发省级应用系统,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2.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总结试点城市建设运行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创新规范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标准模式,指导和规范各地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形成切实可行的组织领导、指导推进、评价考核、政策促进和制度标准体系。

3.加强对市县平台的运行监管。制定全省智慧(数字)城管系统运行情况考核办法,实现对各地系统平台运行情况的有效监管与监督考核,形成全省城市管理监督到位、协调到位、指挥到位的信息化监管体系。

(二)加强城市管理相关数据普查整合利用

1.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摸清家底,完善城市管理部件数据与空间地理数据相关联、相匹配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基础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确保基础数据全面翔实、安全可靠。加大业务管理专题数据、层级管理交换数据、政务服务数据等各类数据的整合入库工作,形成包括行业范围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全方位主题数据库群,实现行业数据资源全要素目录管理。

2.加强城市运行数据管理。推进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强化城市运行数据资源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管理分析。强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诚信等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采集与整合,提升数据标准化程度,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推动基础信息资源和业务信息资源的集约化采集、网络化汇聚和共享共用。

3.优化网格化管理系统。加强城市管理“神经末梢”建设,以责任网格为基本单元,探索建立“网格长”制度,充实网格化队伍,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作用,联合环保、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网格化工作,共享网格信息资源,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全覆盖。

4.集约节约利用资源。在进行数据资源普查整合时,应当以集约节约为原则,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充分利用城乡规划部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城市GIS数据、卫星影像图数据以及其他政府投资开发建设的信息资源,应当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实时共享、互通共享。

(三)拓展数字城管平台功能

1.建设城市管理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因地制宜,结合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户外广告、渣土运输、违法建设、智能停车、智慧管线监管系统等城市管理专项业务应用系统。建立完备的城建档案系统,实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共享。

2.建设城管执法信息化系统。开展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察、网上考核等模块的建设和应用,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实现执法过程透明公开,全面提升城管执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城管执法综合指挥监管和案件协作联动平台建设,加大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公安、水利、工商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部门的管理信息共享,建立和完善业务部门管理与综合执法信息衔接制度,提高综合执法效率。

3.建设城市管理决策支撑系统。引入数据分析、挖掘处理等大数据应用技术,以行业安全生产、市政设施、城市秩序、市容市貌等为重点,加大数据指标关联分析模型研究,实现对城市管理难热点问题、城市管理指标以及各类城市管理专题的智能分析、预警和决策。

4.建设便民惠民服务系统。实现“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与“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电话的对接。加大互联网技术应用,加大微信、微博和移动终端建设,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在行政审批、公厕点位、停车场所、城市道路维护、供水供暖等方面,提供惠民便民应用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研究制定社会公众奖励制度,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5.建设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加快城市管理应急风险普查和数据库建设,强化水、气、热等城市生命线动态监管,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城市防汛、灾害天气及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实时动态掌握,实施有效监督指挥。整合行业应急资源,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构建行业互联互通应急平台;加强应急处置相关的人力、物力及重要目标空间分布的动态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提高城市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决策指挥能力。

(四)提升智慧城管系统运行效能

1.加强运行机构建设。根据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精神,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需求,在现有数字城管运行机构的基础上,加大机构规范化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城管委联席会议制度与智慧化城管运行的融合机制,强化对智慧城管运行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强化智慧城管监督指挥权威。建立健全市、县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和执法合力。

2.优化运行环节。结合扁平化管理要求,实现一键派单、智能化案卷提醒和回复等功能,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利用RFID、传感器等物联网相关技术,对井盖、广告牌、公交站台、桥梁、河道、城市照明、环卫作业车辆、施工工地等城市管理对象进行智能化监管。基于视频预警和智能分析技术,通过整合接入视频资源,对城市街面秩序问题进行智能研判分析告警,减少人力成本、提高效率。

3.加强考核和评价。定期组织召开智慧(数字)城管专项工作会议,对运行情况进行月度、季度、年度通报。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智慧城管建设工作作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体系。

4.加强安全管理。在推进智慧城管建设中同步加强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安全防护。在重要信息系统设计阶段,合理确定安全保护等级,同步设计安全防护方案;在实施阶段,加强对技术、设备和服务提供商的安全审查,同步建设安全防护手段;在运行阶段,加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检查、等级评测和风险评估,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增强日常监测和应急响应处置恢复能力。统筹建设容灾备份体系,推行联合灾备和异地灾备。加大安全防护教育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要切实加强对智慧(数字)城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智慧(数字)城管平台正常运行并发挥作用。要将数字城管智慧升级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确保智慧(数字)城管建设运行工作有部署、有监督、有考核。

(二)加强经费保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智慧城管试点工作。各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相应加大对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的投入,保障数字城管平台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更新升级。鼓励采取ppp模式和进行集约化建设。

(三)加强监督指导。各地要将智慧城管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严格遵循智慧城管总体建设框架,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分解任务目标,优化并论证建设方案,确保系统建设有序推进。省厅将对试点城市智慧城管建设工作加强检查和指导,定期交流并跟踪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其他市县也要根据指导意见,统筹安排好本地区数字城管平台的智慧升级工作。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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