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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课题研究》项目中标公告

来源:安徽省建设厅 2018-05-04 12:01:40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课题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住房租赁市场建设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课题研究》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招标(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4、采购预算:人民币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

5、成交结果:

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工业大学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6、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3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我厅机关纪委(联系人:孙阿明,电话:0551-62871986)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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