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现将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关于转发省防总< 三防重要通知>的通知》(惠市防〔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在建项目汛期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和抢险队伍并组织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因连续暴雨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5月8日附件
附件1:惠市规建函〔2018〕719号.pdf
附件2:惠市规建函〔2018〕719号.doc
附件3:惠市防〔2018〕25号+关于转发省防总《三防重要通知》的通知_加电子章.doc
附件4:省领导批示(2018050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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