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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开展在建工程脚手架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78号)

来源:东莞建设网 2018-05-10 17:53:26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2018年5月4日16时许,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的华南城1号交易广场屋面钢结构及雨棚钢结构防腐工程发生一起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1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厅领导高度重视,作出具体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领导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立即对在建工程脚手架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面排查在建工程脚手架设施安全隐患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对本地区在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脚手架设施,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二)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全履行法定安全责任的情况,贯彻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脚手架搭设是否按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及审批,是否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规程搭设及拆除,钢管、扣件进场是否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四)作业规程或施工方案是否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否存在在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记录问题。

(五)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理管理人员特证上岗情况及其按规定到位履职情况,脚手架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情况。

(六)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使用情况。

(七)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一)企业主体自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应对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现场手架实体及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清除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应对现场脚手架停工进行自查自纠,建设、监理企业要认真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按规定组织进行复查合格并报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全面排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复查,复查的范围要覆盖本地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在检查过程中,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等标准规范对每一项在建工程的脚手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必须按规定签发执法文书,并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实施安全动态扣分等处罚措施。

三、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章建筑工程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不开展自查自纠、停工整改或工作玩忽职守、敷衍了事、办事不力的建设、施工、监理、监督机构、主管部门等各个岗位的管理人员,要根据情节追究责任。要深刻吸取近期多起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始终保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建筑施工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结合我局近期下发的《关于吸取高埗镇“4·12”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东建质安〔2018〕59号)和《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东建质安〔2018〕69号)等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11日中午下班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电话:22677822、电子邮箱:jsjzak@163.com )。

我局将于近期对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随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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