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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8版)》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8-05-11 09:07:56

京建发【2018】2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京建材〔2009〕344号),现公开征集《北京市推广、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修订建议。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填写《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建议表》(见附件),于2018年6月25日前反馈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提建议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形成目录草案,经过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实施。现将《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建议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的征集范围与内容

(一)范围

建议征集的范围是《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拟包括的各类建设工程本体施工与配套设施安装过程中使用的材料、部品、设备及施工周转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混凝土制品与混凝土原材料、建筑墙体材料、建筑保温材料建筑门窗幕墙及辅料、建筑遮阳制品、管材管件与建筑给排水工程材料、防水材料、供热采暖系统材料与设备、建筑空调制冷系统材料设备、用水器具、低压电器材料、照明系统材料、太阳能建筑应用系统设备、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市政与道路施工材料、施工周转材料、建筑智能设备及其他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材料。

  (二)内容

建议征集的内容一是对《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中的政策进行调整的建议,二是对《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4年版)》增加内容的建议。推广类建筑材料和限制、禁止类材料的建议要求如下:

1.推广类建筑材料建议要求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发布的产业政策,经过国内和本市的工程应用,证明其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的结构安全,有利于提高建筑物使用功能,有利于节约建筑物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的能源与其它资源消耗,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或相关团体标准。根据目前国家及北京市的发展状况,确定装配式部品及配套材料、超低能耗建筑配套材料、绿色建筑适用材料和技术、海绵城市适用材料和技术四个领域为推广类产品的主要领域。符合上述要求,但已经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普遍采用的建筑材料,可以不再列入推广建筑材料使用目录。

2.限制、禁止类材料建议要求

国家和本市发布的产业政策中限制或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在本市建设工程应用中证明其不能满足建设工程施工与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使用功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已经有成熟的替代材料,并且市场供应能力能够保证本市建设工程需要。连续多年列入建筑材料使用目录的禁止类建筑材料,目前无企业生产,或者由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发生变化不再采用的,拟不再列入禁止建筑材料使用目录。

二、建议的征集方式

  (一)普遍征集方式

普遍征集方式即采取网上征集方式面向各行政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集。征集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6月25日。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表格式样见附件),填写建议后发至邮箱249905656@qq.com,也可以发传真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节能建材处(传真号010-59958906,注明节能建材处收)。

 (二)定向征集方式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建筑材料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征集的方式,向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单位等组织机构征集意见。对提出建议的行业协会、科研单位、监督检验机构、建设单位等组织机构,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在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2018年版)》时可作为该目录相关类别内容的解释与技术咨询单位,在此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录最终公布时将不体现各类产品的具体生产单位。


附件: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建材目录建议表.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59958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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