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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印发《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5-11 10:59:27

万州建管〔2018〕27号

各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力防控高温汛期城乡建设领域各类灾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8〕4号)、市城乡建委《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渝建〔2018〕194号)、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18〕4号)等要求,决定于即日起,立即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建委

2018年5月8日

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市委“8+3”行动计划和市、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全力防控高温汛期城乡建设领域各类灾害事故发生,有效保障我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8〕4号)、市城乡建委《2018年上半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渝建〔2018〕194号)、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的通知》(万州安委会〔2018〕4号)等要求,决定于即日起,立即开展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城乡建委成立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城乡建委党委书记、主任白波任组长,区城乡建委副主任杨大树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建管科。领导小组统筹推进2018年上半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二、排查整治内容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排查整治重点

1.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的情况;

2.组织企业按照《关于印发构建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建〔2017〕693号),实行双重预防机制的情况;

3.组织企业研究安全投入、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问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情况;

4.组织企业执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达关于安全生产的指令的情况;

5.在2018年5月20日前,开展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并形成专卷备查的情况。

(二)危大工程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建立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制度并制定项目危大工程动态辨识清单的情况;

2.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尚未编制、编审程序违反规定或相关责任人未履行签字程序就进行施工的情况;

3.施工企业总工程师落实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签批手续的情况;

4.项目是否存在不按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施工的情况;

5.项目是否科学合理控制危大工程作业区人数的情况;

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质量情况;

7.项目“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危大工程开展重点排查治理的情况;

8.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施工区域挂设风险责任类公示牌的情况;

9.监理单位在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的情况;

10.其他违反危大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三)高处作业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发放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2.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高坠安全设施搭设到位的情况;

3.施工单位为高处作业人员设置安全绳系挂措施的情况;

4.施工单位督促高处作业人员规范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与设施的情况;

5.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其他违反高处作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四)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经理:带班记录与平安卡刷卡记录情况;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日周月”检中周检的情况,特别是对危大工程的检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整治的情况;定期考核项目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情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与管理的情况。

2.项目技术负责人:平安卡刷卡记录情况;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交底、实施的情况;开展项目安全技术检查、隐患整改技术指导的情况;对未按照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施工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

3.项目专职安全员:平安卡刷卡记录情况;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日周月”检中日检的情况;对危大工程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对项目人员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予以纠正的情况;监督开展项目安全隐患整治的情况。

4.监理人员:平安卡刷卡记录情况;监理规划有无安全监理专篇、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有无危大工程监理内容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并记入监理日志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和复查的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人员配备与资格的情况;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监理的情况。

5.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存在其他违反危大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

(五)高温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

1.项目参建单位对高温汛期项目中存在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预先辨识、分级,对项目实施层级化、差别化管控,并开展高温汛期隐患“日周月”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的情况;

2.项目是否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城乡建设领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渝建〔2018〕15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高温汛期防灾减灾与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开展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值守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六)应急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排查整治要点

项目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制,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的情况。

(七)其他重点工作排查整治要点

1.项目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标准化工作、文明施工规定、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反恐防恐、食品安全和职业健康等的情况;

2.项目是否存在《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中明确的禁止或限制市场主体从事的主要活动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区各在建工程项目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在既有安全工作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专项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项目部应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业主代表签字后,于6月1日前报送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逾期未报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安全监督机构应将相关项目或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督办与监督检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村镇科、安管站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6月30日)。村镇科、安管站要结合《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清单》(附件1),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对排查出的每一个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跟踪督导,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整改到位,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三)做好迎接市城乡建委随机执法督查(即日起至6月30日)。在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区城乡建委大执法的基础上,市城乡建委将结合大督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派出督查组,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各有关单位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部署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制定本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明查暗访,务必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村镇科、安管站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首查必罚”的原则,企业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问题的,要视同事故进行立案查处,并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三部曲”方式,重拳出击、敢于斗硬,倒逼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安管站要及时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情况进行梳理,于每周五下班前将《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汇总表》(附件2)报送市城乡建委。于6月30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和汇总表一并报送市城乡建委(联系电话:63672084,传真:63672073,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附件:

1.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检查清单

2.2018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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