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辽宁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 2018-05-11 11:57:19

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住建〔2018〕101号

各市建委(局):

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18〕33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 5月 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 

按照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的通知(辽安委办〔2018〕33号)要求和责任分工,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公共场所”活动,预防和减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部署,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抓手,挖掘和培植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进”活动先进典型,促进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责任落实,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到实处,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 活动内容和职责分工

在省安委会办公室总体统筹和市安委会有序推进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一)以“担当主体责任,强安全增效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

1.活动内容。要通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有制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二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发挥互联网教育平台作用,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探索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建设安全体验馆,强化体验式培训。三要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在中小企业开展送安全知识、安全法律上门活动。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五要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建筑施工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法律权责义务等宣传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六要有标识。在企业的食堂、道路、办公、施工现场等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标语、宣传栏,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宣传安全法规知识和警示标语。

2.企业类型、数量和分工。“进企业”的类型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企业,原则上不少于本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80%,各行业分工负责。其中,建筑施工和燃气企业,要达到本埠注册和外埠在当地有经营业务的企业总数的100%。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进企业”任务。

(二)以“安全宣教行、机关当先锋”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活动。  

1.活动内容。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以大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有关要求,增强机关领导干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一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本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讲座。二要有氛围。在机关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三要有专栏。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有示范。机关单位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营造。五要有保障。机关单位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

2.职责分工。“进机关”活动,按照只对本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由负责本级机关安全的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以“邻里缘守望情、共建安全家园”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

1.主要内容。要通过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生产公益性广告、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二要有人员。以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员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骨干,积极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的宣传职能,及时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

2.职责分工。以上内容为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全口径“进社区”的活动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下,在用气、装饰装修等宣传资料制作上,以及其他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责的工作给予支持。具体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四)以“以乡村振兴、安全护航”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活动。

1.活动内容。要通过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一要有氛围。在集市、村社公共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橱窗,张贴安全宣传画和标语。二要有载体。利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村文化活动站、学习室、广播等,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三要有人员。以乡村安全生产网格员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骨干,鼓励支持本地党员和热心村民担任安全宣传员;发挥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支教教师等队伍的作用,调动其在工作之余兼任安全宣传员。四要有活动。依托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定期到农村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定期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定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宣讲。特别是要利用农闲和农民工返乡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五要有侧重。摸清底数,重点加强对即将赴城市务工青壮年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火灾等方面安全知识,在村民经常性停留或活动的存在安全风险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语。

2.责任分工。以上内容为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全口径“进农村”的活动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牵头部门的组织下,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讲上,以及其他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责的工作给予支持。具体工作由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以“安全靠大家、幸福你我他”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活动。

1.活动内容。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2.责任分工。以上内容为省安委会办公室确定的全口径“进公共场所”的活动内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同级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下,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广场等场所和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同时,要对其他属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责的工作给予支持。进入“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数量,不少于本地各自相应场所总数的80%。

三、方法步骤

“七进”活动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务必抓好、深入开展。2018年为启动年,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5月20日前)统筹规划:各市建委(局)要制定完成本行业领域“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精细组织、周密安排。

第二阶段(6月30日前)活动启动:省安委会办公室全省“七进”活动新闻发布会后,省住建厅将适时在沈阳市组织开展现场启动仪式,正式启动“七进”活动。活动现场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到位,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条件。具体由沈阳市建委负责选定推荐,并请于6月10前报省住建厅。

第三阶段(10月10日前)树立典型:每个市至少要树立2个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的典型,沈阳、大连市每个市至少树立3个典型,并于10月10日前将典型现场的经验材料书面报省住建厅。

第四阶段(11月30日前)成果总结:请各市建委(局)分别于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七进”活动相关音视频、照片、报刊杂志、网站截图、手机截屏等宣传报道见证材料和活动总结书面报省住建厅。活动总结主要包括“七进”类型数量、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方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统筹。为加强对“七进”活动的组织领导,省住建厅成立“七进”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调度考核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进”活动的落实。各市建委(局)也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专人负责,确保“七进”活动有序开展,有效落实。“七进”活动可结合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统筹安排。各市要科学制定“七进”活动实施方案或工作细则,列出时间表,周密制定计划。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市建委(局)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责任,根据任务分工,抓好“七进”活动任务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省住建厅将对各地“七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各市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的宣传,做到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手机网络有信息、户外标语有气氛。

请各市建委(局)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与省厅联络,并于2018年5月21日前将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报省住建厅。

辽宁省住建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七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解  宇   省住建厅副厅长

  成 员:杨玉生   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张宝和   省住建厅公用事业处处长

         王旭征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

         李江波   省住建厅办公室主任

         胡林涛   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华天舒   省住建厅城乡规划处处长

         王晓伟   省住建厅行政审批处处长

         王俊禄   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乔晓光   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任韶红   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

         杨  勇   省住建厅建筑业监管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人:王海东,电话:024-23447692,23447693(传真)。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