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自治区砌筑工预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2018-05-11 11:57:19

内建协〔2018〕59号

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内蒙古自治区砌筑工预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相关单位:

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中国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预通知》(工劳经字[2018]3号)、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中国梦?劳动美”2018年全区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的通知》(内工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相关工作部署,决定由自治区住建厅负责组队参加国家大赛砌筑工比赛。为了做好选手选拔工作,特制定预赛实施方案。

一、预赛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努力培养高素质建筑工人,夯实工程质量的基础,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线,积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预赛选拨出优秀选手代表我区参加国家大赛的比拼,充分展现我区建筑工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高超技能水平,激发广大建设行业职工学技术、钻业务、比技能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大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预赛顺利实施,设立预赛组委会,负责比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预赛组委会

主任:韩有明

成员:云彩凤、曾文国、张光峰、史方、韩平

职责:

1.负责预赛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

2.负责拟定预赛实施方案;

3.拟订预赛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题目;

4.组织专家评判成绩;

5.确定参加国家大赛选手;

6.涉及竞赛组织的其他工作。

三、大赛方式方法

1.由各盟市推荐建筑业企业选派选手参加预赛。

2.预赛的理论考试和技能实操预赛均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工(三级)职业标准的理论、技能要求范围命题。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答题方式进行,技能比赛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比赛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两项合计满分为100分。

四、比赛项目和时间

比赛项目:砌筑工

比赛时间: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技能操作比赛时间参见工种实操题目要求。

五、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企业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

2、各盟市选派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组队参加预赛,每个企业参加预赛人员超过两名。企业代表队人员组成:企业领队1人,技术指导1人,参赛选手1-2名,辅助工1-2名。

3、预赛前三名选手将代表自治区组队参加国家大赛。国家大赛计划在7至9月举行。

4、获得全区预赛前三名的选手在参加决赛前要全力投入训练,争取取得好名次。

5、前三名的选手所在建筑业企业应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参赛准备,包括配置场地和材料、聘请专业教师、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并负责选手参赛前训练和参赛期间的所有费用。

6、其他参赛事项按预算组委会要求进行准备。

六、奖项设置

决赛奖励

决赛个人奖、团体奖、优秀组织奖按国家大赛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预赛奖励

(一)企业团体奖

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家大赛的企业,将由自治区住建厅颁发自治区预赛优胜奖杯、奖状。

(二)个人奖

1、对获得自治区级预赛第一、二、三名的主操手由预赛组委会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章和奖金。其余主操手颁发荣誉证书。

2、对获得自治区级预赛前三名主操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合格(均在60分以上)的,由自治区人社厅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为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选手在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的,为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获得职业(工种)第四至六名主操手,由自治区人社厅为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证书,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获得自治区级预赛第一名的主操手,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4、获得自治区级预赛前五名主操手,由自治区住建厅授予“全区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其余主操手授予“全区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大赛日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务必于5月16 日前将推荐参加自治区预赛选手名单报送至自治区建筑业协会。

将《参赛报名回执》发送至nmjxhyfw@163.com邮箱。

(二)理论考试

五月下旬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技能比赛

五月下旬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1、参赛选手和辅助工按规定带齐自备工具。

2、参赛选手应认真识读比赛题目,按图示尺寸及说明制作,凡未注明者,均按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操作;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赛场纪律,应在规定的工位区域内操作;

4、参赛选手应做到安全操作,文明施工;

5、参赛选手(主操手)必须独立完成比赛,辅助工只能按比赛题目要求范围做辅助配合工作,否则,现场裁判员有权按违纪给予相应处理;

6、操作完成后,参赛选手应报告现场裁判员,经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

7、其他人员应在观摩区参观,不准妨碍选手操作;

8、裁判员应认真进行成绩评判汇总,并将比赛结果按时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艳玲  张  瑞  刘天娇        

联系电话:0471-6915199/6913042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永光巷28号

邮箱:nmjxhyfw@163.com

附件1:2018年中国技能大赛——第六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文件(草案)(砌筑工赛项技术文件详见文件102页)

附件2:《参赛回执表》

2018年5月9日

同类型其他政策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