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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的通知

来源:衢州造价 2018-05-16 14:46:48

各县(市、区)住建局、集聚区建规与国土部、西区工程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加强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的履约行为,全面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诚信履约,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的通知》(函建字〔2018〕474号)、《浙江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2013〕7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市2018年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约情况,主要包括:合同备案情况、应招标的专业工程招标情况、工程款支付及时到位情况、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与使用情况、民工工资的支付与使用情况、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新工法、工艺、新材料的使用情况、暂定价材料单价确定、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办理情况、补充协议签订情况、工程开工和进度情况、施工合同内部管理制度、竣工结算办理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一)第一阶段:自查。各工程发承包双方合同主体按本通知要求,采用互评方式对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2),于6月10日前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市本级项目报市建设造价管理站。

(二)第二阶段:抽查。各区块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要求,根据发承包双方互评情况,组织力量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情况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区块抽查的项目不得少于10个,并于7月10日之前将《在建工程汇总表》(附件1)、抽查情况及《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市建设造价管理站。市本级项目由市建设造价管理站负责抽查,项目个数不得少于10个。

(三)第三阶段:督查。市局将于8月份组织检查组,对部分区块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具体项目、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要求

(一)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监督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块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这项工作。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合同承发包人限期改正。对履约评价结果为“好”的工程项目要通报表扬;对履约评价结果为“差”的工程项目或者对存在的问题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合同发承包人,建设主管部门可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各区块建设主管部门可将施工合同履约评价结果纳入当地建设工程信用诚信机制,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钟华,联系电话:3023697,邮箱:416167752@qq.com。

附件:1.在建工程汇总表

2.现场检查提供资料清单

3.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

4.检查项目汇总表

附件下载:

衢住建办[2018]103号开展施工合同履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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