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18〕5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消省安委《关于印发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消安委发〔
2018〕5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印发全省春夏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消安委发〔
2018〕5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