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根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和《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和市住建局工作计划,定于4月10日至4月20日开展2018年第一次市区工程质量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市区监管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巡查主要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审图机构和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两书两牌一档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终身责任承诺书、现场公示牌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制度落实情况,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情况。重点查处偷工减料、以劣充好、不按图纸标准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抽查涉及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现浇混凝土、钢筋、模板、装饰装修、给水排水及供暖、建筑电气和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案的落实情况的抽查。
(三)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项目建设进程同步情况,重点抽查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有关质量技术资料。突出对主要质量技术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不合格材料退场、施工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方案等资料的抽查。
三、巡查工作程序
(一)确定受检工程。
(二)进入施工现场,按确定的巡查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下发执法文书,同时对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进行量化考核。
(三)发布巡查情况通报。
四、组织安排
本次巡查分三组。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王晨亮
组 员:刘新建、李阳、梁智勇
第二组:
组 长:刘伟
组 员:沈健、刘海勇、刘国瑞
第三组:
组 长:吴海恩
组 员:常志峰、柳阳、李远翔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项目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施工现场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正常到岗履职,认真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二)巡查要突出监督执法特性,对严重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巡查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十不准”,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要按照“谁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巡查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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