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标准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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