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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5.2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督办通知书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5-30 11:30:44

鄂建办〔2018〕18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2018年5月23日上午6时左右,恩施市茅坝中心学校综合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8〕99号)文件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要立即对事故企业“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在本辖区内承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如有承建项目,要立即责令停工自查,经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对复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2018年6月1日前,各地需将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及复查情况报厅安办。
恩施州住建委要对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对建设单位恩施市茅坝中心小学和施工单位湖北中亚振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检查,对监理单位武汉南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监理行为进行检查。2018年6月1日前,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见附件)及相关调查笔录和证据材料(副本)、对建筑市场行为的检查情况和对监理单位的检查情况统一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厅安办联系人:郭陆,联系电话:027-67120972,QQ:15030118。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检查表.doc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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