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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建筑环境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5-31 15:18:37

鄂建函〔2018〕469号

各市、县住建委(局)、城管委(局):

2018年高考将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舒适、安宁、卫生、便捷”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平稳顺利进行,按照2018年普通高考厅际联席会议要求,现将高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控噪声污染。切实增强执法管理力量,与环保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加强高考期间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周边的建筑工地、夜市摊点噪声污染控制,严禁商业门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建筑工地晚10时至次日上午7时一律停工;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一律停工。

二、严控扬尘污染。加强考点周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高考期间严禁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土方挖掘、房屋破拆、板材切割等大扬尘作业;从严查处渣土运输车“抛扬撒漏”行为,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实行渣土禁运,各级城管部门不得批准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及考点门前主次干道的渣土运输施工,对已经批准的要釆取措施,考试时间段内暂停运输。

三、严管市容秩序。迅速启动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考点周边摊点、商铺占道出店、乱停乱放、乱泼乱倒等方面的市容秩序管理。同时,要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增加保洁频次,全力做好考点周边环卫保洁工作,确保考场周边的巿容环境卫生质量。

四、做好防汛排涝。做好高考期间极端气候天气城市防洪排涝、应急抢险等应对工作,制定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巡查和值守,开展高考考点周边洪涝灾害调查和隐患排查,防范高考期间极端天气带来的灾害。开展供水、供气设施和运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障供水供气安全。

五、加强应急保障。各地住建、城管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立即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与教育、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应急机制,形成合力。各地城管部门应在考点设置“城管便民服务点”,热情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应急服务。高考期间,发生影响高考环境的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厅报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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