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住建安〔2018〕62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冀建安〔2018〕16号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督导检查的通知》(
冀建安〔2018〕16)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参照省厅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做好迎查工作准备。
附件:< style="cursor:pointer;" onclick="ImageOpen(this)" onload="ImageZoom(this,560,700)" border="0" src="http://www.czajb.com/editor/sysimage/icon16/pdf.gif"/>沧住建安【2018】62号.PDF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