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第一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建函〔2018〕85号)要求,省住建厅定于近期开展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11日至6月底,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通知。
二、检查范围
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省建设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黑建函〔2018〕85号)文件中规定的检查内容。
(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1.新开工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
2.组织各方主体对复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3.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
(三)施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安全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包括结转工程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日常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情况,重大危险源公告制度落实情况;
3.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情况;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包括施工现场施工道路硬化及车辆冲洗设施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施工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厨房、宿舍、仓库等重点场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5.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灭火器材、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消防设备设施设置情况;电气焊、明火作业、临时用电工程等重要环节和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6.应急预案落实及演练情况。
(四)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情况
1.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编制落实情况;
2.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危大工程监测方案审查情况;
3.对危大工程的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验收、整改情况;
4.其他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情况。
四、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分为两组。
第一组组长:尹庆祥
成员:张大鹏电话:13936175836
第二组组长:冮明军
成员:陈刚电话:13904649917
五、检查项目抽取
1.为加大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建筑施工重点治理力度,对哈尔滨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
2.其他在建项目随机抽取,督查地市随机选派。哈尔滨市市区在建工程抽查5个项目,所属县检查2个项目;其他市(地)级在建工程抽查3个项目,不足3项的全部进行检查,所属县检查1个项目。
六、工作程序
(一)检查组听取地市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并查看相应佐证材料。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地区(含所属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对国家和我厅有关安全管理文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程项目分级监督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施工企业、项目标准化创建、考评情况;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层级监督管理情况。
(二)按照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流程和检查项目清单的有关要求,检查组对每个受检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将检查情况及问题向全省进行通报。
(三)每个受检工程项目要查看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单位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重点检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记入安全行为不良记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等综合措施,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
七、有关要求
(一)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应结合实际立即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确保安全检查落到实处,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措施、责任、时限、资金、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整改合格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安全监督档案备查。
(二)认真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各地监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受检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对检查结果如无异议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严厉查处,监督整改。加大整改复查力度,采取措施确保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整改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严明工作纪律。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
附件:
1.全省建筑施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受检工程安全生产问题及整改通知单)
同地区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