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墙改发[2018]7号
各县区住建局、墙改办,新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高新区建设规划局、南泥湾景区项目管理部及相关生产企业: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所占比重达76%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比例达83%以上,实心粘土砖产量比上年度减少1%以上,城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9%以上,县区98%以上,重点示范镇80%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以上,四类建筑绿色建筑比例达100%,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经我办研究,决定从6月1日起对各县区绿色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检查时间为6月1日-6月15日。
(5月20日-31日为自查时间)
二、分组安排及人员分工
第一检查组
组长:薛堃
检查县区:宝塔区、甘泉县、富县、洛川县、南泥湾景区
联系人:常煜13991771885
第二检查组
组长:汪海红
检查县区:黄陵县、黄龙县、宜川县、高新区、安塞区
联系人:白志斌13669118351
第三检查组
组长:葛卫宁
检查县区:子长县、延长县、延川县、吴起县、志丹县、新区
联系人:王永强13891178800
三、检查内容
贯彻执行《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和《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情况;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及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3.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4.开展“限粘禁实”工作,制定下发政府性或主管部门文件(或转发上级相关文件);“禁实”区无反弹,无举报情况;农村推广新墙材有政策、措施,乡镇已开展“禁实”工作;
5.重点镇建设和危房改造中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
6.绿色建筑开展情况;
7.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
8.建筑节能材料进场复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取受检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2.对新建建筑采取抽查方式,按照附表所列内容实地查看建筑节能工程项目施工情况。抽查1个竣工验收工程项目、2个在建工程项目;抽查1个乡镇和新墙材生产企业。
3.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五、资料准备
各县区应提供以下资料:
1.2016年、2017年竣工工程项目清单,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注明形象进度);
2.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台账及备案资料;
3.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明细表;
4.2018年各县区经批复的项目计划册;
5.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监理记录、节能专项验收报告、节能产品(或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登记证书和产品实行标识管理及进场抽检报告等资料。竣工工程项目全套竣工资料;
5.季报表。
六、检查要求
1.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并将自查报告报市墙改办。
2.检查组要轻车从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检查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并全市通报检查情况。
3.今后对绿色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的督查,将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请各县区落实专人、夯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绿色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的监管力度和执法能力。
附件:1.竣工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与墙改专项检查表
2.在建工程项目建筑节能与墙改专项检查表
3.延安市2018年度绿色建筑项目信息统计表
4.延安市2017年3月1号至12月31号绿色建筑项目信息统计表
延安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