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建安〔2018〕5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住建局(建委)、省农垦总局住建局、省森工总局住建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为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安生产法制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重要部署和张庆伟书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规模培训”的重要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省住建厅决定于2018年6月至12月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现将《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7日
黑龙江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住建部《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安函〔2018〕25号)、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18〕4号)和《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黑建安〔2018〕4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张庆伟书记开展“安全生产大规模培训”重要要求,在全省住建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监管干部安全监管能力,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技能、知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健康发展。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实现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监管能力培训全覆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全覆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使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
(一)各级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管理法规,以及住建部《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主要内容。
(二)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主要内容。
(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围绕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常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等内容。
四、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
五、培训方式
(一)各地安全监管部门采取专家授课、网络教学、参观学习等方式对辖区内安全监管人员开展监管能力培训;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
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培训;
(三)各施工现场项目部、班组采取现场教学、警示讲座等方式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培训。
六、培训要求
(一)各市(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把教育培训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杜绝“一刀切”“上下一般粗”现象。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
(三)各地、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纳入到全年的工作中,做好培训记录,形成培训档案。
(四)各市(地)6月底将培训计划上报省住建厅安委办。
(五)各地分别于6月底、9月底、11月底将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联系人: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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