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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18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8-06-11 17:16:07

延市住建政发〔2018〕71号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开展建设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建筑施工行业特点,通过开展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氛围推向高潮,推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进展,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职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全行业安全发展共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组织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学习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推动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定于6月15日。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市质监站,应结合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本地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并确保取得实效。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启动日活动。6月1日是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要组织召开活动动员会,对主要活动进行全面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二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县(区)要按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要求,认真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宣讲组深入企业、项目,深入施工一线开展宣传教育。三是认真组织咨询日宣传活动。6月15日是全市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区)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咨询日活动,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动员企业广泛参与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节目展演等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四是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安全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对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五是组织好应急体验训练。要指导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防火灭火、洪涝灾害避险、高空缓降逃生等体验训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修订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积极参与各级安委会组织的其他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网上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歌曲大赛和摄影作品展,举办网上应急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省安委办组织的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各县(区)要广泛动员,积极参与。

(二)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活动,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标准化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陕建质发〔2018〕38号)、市住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延安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住建政发〔2018〕48号)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延市住建政发〔2018〕50号)的具体安排,扎实抓好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施工安全风险识别管控等方面的重点治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隐患。同时,要严格执法,加大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处罚力度。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处罚,并及时公开事故查处情况。四是注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制度,积极推行体验式安全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一是在建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延安中心城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视频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100%。二是“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加工棚等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产品。三是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应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并落实防蝇防鼠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临时设施,一律责令限期拆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扎实推动活动开展。分管领导及质监站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到具体活动中,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施工一线,动员和带动企业履行好社会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打牢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二)紧扣主题,结合实际。“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层层进行宣讲教育,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发现各项重点工作中好的典型,加大对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的同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市质监站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扎实有效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常识,广泛宣传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常识,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扩大宣传声势,做好舆论引导,在全行业唱响安全发展的主旋律,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各县(区)住建局,新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市质监站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于6月29日前报送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911-2160628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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