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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暨绿色环保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2018-06-13 11:21:55

十建字[2018]117号

各县市住建局、建材行业办,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及绿色环保生产活动,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结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技术管理规程》等相关规定和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和2018年市住建委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及绿色环保生产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预拌混凝土生产使用质量。

1.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或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

2.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其他企业的名义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

3.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严格按《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要求严格配比,进行生产,对使用的原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

4.已取得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在企业注册地之外设立的分公司或分站点,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人员及生产运输设备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5.是否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扰乱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供应市场的行为;

6.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浇捣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向混凝土拌合物中添加水或其它成分的行为;

7.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工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情况,生产设备维护保养情况,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泵车设备日常检修和保养、安全运行等情况;

8.查看企业人员配备和到岗到位情况、管理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及社保信息,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及专业人员配备到位情况。

(二)绿色生产。

1.场内道路全部硬化,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区布置,未硬化空地及分区隔离带全部绿化且整体绿化面积不低于10%;

2.搅拌楼整体封闭、料场全覆盖、皮带输送两侧封闭、顶部覆盖;

3.厂区内安装砂石分离机及废水处理系统,保持正常运转并做到废浆、废水、废渣循环回收利用,达到三废零排放;

4.厂区内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一车一洗。车身安装金属防撒漏装置,确保车辆行驶途中不产生撒、滴、漏现象;

5.在各个扬尘和噪音污染源安装抑尘降噪设备设施且监测数据达到粉尘排放和声环境质量控制标准;是否装有噪音和粉尘检测仪器。

6.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职工职业健康与安全;

7.生产线是否实行信息化管理。固体废弃物是否有第三方处理台账;

8.企业绿色生产、绿色建材标识认证开展情况。

二、时间和范围

6月19日至7月31日,对十堰辖区所有的混凝土企业进行随机公开检查。

三、方式方法 

1.严格按照《十堰市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直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2.看现场、查资料、听取企业简要自查报告,检查打分;

3.检查小组向企业反馈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检查要求

1.检查组成员要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以便检查中查阅;

2.检查执法人员对所检查的企业和项目要负责,不得有不作为、乱作为、违法作为的现象发生;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整改。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清理出市场。对问题突出、不及时整改、态度不端正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的上限予以严肃查处,且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直至撤销专业承包资质;

4.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到廉洁自律。

五、注意事项

1.检查组成员与2018年6月19日在市住建委集中,由委领导作检查动员;

2.检查时间安排,联络员将提前通知被检查的企业。

联系人:房德法 8495426 李春莉 8665159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及受检企业名单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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