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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7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情况督促检查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6-19 16:03:28

鄂建函〔2018〕59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随州市水利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4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我省城镇供水安全管理工作,省住建厅决定对全省2017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组织所辖县(市)对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抓紧对本地落实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与落实、实施二次供水管理等情况进行自查,并严格按照评分办法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城市(县城)考核打分结果及打分明细表、城市(县城)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表。各市州务必于6月15日前汇总所辖县(市)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情况和相关表格报省住建厅城建处。

二、省住建厅将根据各地自查情况,对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工作进行抽查,住建部也将组织专家对我省2017年度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对各地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具体抽查城市和时间另行安排,请各地收到通知后迅速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电话及邮箱号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敖鹰

电 话:027-68873026

邮 箱:498904369@qq.com

附件:1.城市(县城)考核打分结果及打分明细表

 2.城市(县城)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鄂建函〔2018〕593号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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