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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18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6-19 16:03:34

吉建科〔2018〕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和《吉林省节能减排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吉节减〔2018〕3号)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开展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降耗 保卫蓝天”。全省低碳日活动主题是“提升气候变化意识,强化低碳行动力度”。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对节能和低碳的认知度,不断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吉林建设。

三、今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重点活动为:一是积极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作取得的成效,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绿色生态小区、绿色建筑创建活动。二是加大建筑能效提升宣传力度,积极推广融合健康建筑、可持续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理念的高性能绿色建筑。三是倡导居民行为节能、垃圾分类等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建筑发挥实际效益。四是充分利用宣传栏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政策法规、技术措施及生活小常识,提高居民绿色生活意识。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理部门要按照宣传周和低碳日重点活动内容,结合实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多渠道、多方式的搞好宣传,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同时,还要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活动。活动结束后,要留好宣传活动的影像资料,各地要将活动总结于7月10前报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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