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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06-25 16:55:40

省级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厅属各单位2018年度建设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应在8月底前完成,在召开评审会议前7天,将要求召开评审会的函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报我厅职改办审核。
(二)非厅属单位需要委托我厅评审的,应由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评审委托书,并于7月31日前将评审材料报我厅职改办审核。
(一)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论文不再作为评审的必备条件,但纳入评审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有关学历、资历、申报条件等内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未满4年或大专以下学历的,需提交《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2),其自评分须达到105分以上(每年度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申报评审专业名称参考附件3。
三、评审程序
实行个人申报、组织审核、单位集中报送的办法。各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4)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照片和业绩证明等材料。
(二)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各单位应认真进行核实。复印件由人事部门核对原件,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备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单位按专业分别报送厅各中评委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二)送审材料要求真实规范,书写清楚,手续齐全,装订成册,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单位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申报的《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填入《推荐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相应栏内。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见附件5。
五、 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按照浙人社发〔2018〕61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做好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应提交《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6),并经省主管厅局(省属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各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
(二)落实继续教育要求。今年起,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正常申报或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分别提供近3年(2015-2017年)、被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当年至2017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正常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供被聘任技术员职务当年至2017年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继续教育方式可参考附件7)。2019年起,将严格执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申报人员2018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数量未达到要求的,或在学时登记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资格。
(三)严格学历认证要求。对于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报人员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无法提供备案表的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或注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验证,由验证人签名,注明验证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请厅各中评委办公室以一定方式及时发布评审前和评审后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5个工作日和7天,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报我厅正式发文公布。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及本通知所列附件,均可从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址: http://www.zjjs.gov.cn,栏目:“首页”—“最新文件”)评审文件中下载。
(联系人:王海挺,联系电话:89985221)

  附件 1.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2.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
   3.申报评审专业参考目录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申报评审有关材料要求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7.继续教育方式参考
   8.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花名册
   中、初级工程师评审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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