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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房地产行业监管“十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

来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2018-06-29 10:25:55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房地产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省住建厅、国土厅、税务局、物价局、工商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研究制定了《房地产行业监管“十不准”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包括土地出让、规划、房地产开发、预售、销售、市场监管等各个环节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

附件:《房地产行业监管“十不准”行为规范》

福建省稳定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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