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
现将市卫计局《关于报送<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督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中期评估有关材料的函》(惠市卫函〔2018〕5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自评形成报告并填报附表3相关内容于7月4日上午下班前一并书面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汇总。
附件:惠市卫函〔2018〕510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
附件3:惠市卫函〔2018〕510号__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督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pdf
附件4:惠市卫函〔2018〕510号__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督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pdf
附件5:惠市卫函〔2018〕510号__关于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督查及《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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