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发〔2018〕33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
小区建设技术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修订)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039-2018,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原《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规程》DBJ50/T-039-2005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建筑节能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