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建管处(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部署要求,鼓励和支持建筑业技术创新积累,提升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质〔2014〕103号《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质安函〔2018〕23号《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工程建筑工法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2018年度市级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主体
(一)申报范围。以房屋建筑及其他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二)申报主体。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或其与科研院所组成的联合体申报,且申报的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联合体不超过7人)。外地建筑业企业可针对依托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工程开发的工法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
3.工法已在2项及以上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工法编制内容齐全完整,包括前言、适用范围、特点、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5.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有效期(8年)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工法雷同;
6.工法关键技术及专利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二)申报材料
1.威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附件1);
2.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书;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
5.经济效益证明;
6.科技查新报告;
7.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8.工法对应领域2名高级职称以上外部专家推荐意见;
9.有关机构鉴定、评价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选报)
10.工法文本;(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
11.反映工法核心工艺的照片(不少于5张),提倡增加视频资料(录像、动画、自播放PPT均可),形成数据光盘。(照片和视频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
以上第1-9项材料合成一个文本,采用A4纸张,一式一份;10-11项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胶装成册,一式5份,第11项只提供照片,可暂不增加视频资料。注意10-11项材料不得体现申报单位和完成人信息。
三、推荐时间和程序
(一)推荐时间
各区市有关主管部门统一于2018年8月17日前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荐程序
申报主体按建筑业企业注册地属地管理原则,向各区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外地企业按工法开发依托工程项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各区市主管部门按要求填写推荐一览表(附件2,同时提供电子版)。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将受理并组织对各区市推荐的工法进行评审,并将根据省级工法的企业申报数量要求和各市推荐数量要求,择优推荐申报2018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
四、其他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剽窃作假等手段的,将计入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事项。
威海市建筑工程管理处联系人:于雯,联系电话:631-5286750,电子信箱:whjgcsgk@163.com。
附件1:威海市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docx
附件2:威海市工程建设工法推荐一览表.docx
附件3: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级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威建管字【2018】33号附件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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