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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攻坚战方案》

来源: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07-06 17:20:15

2018年度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现2018年全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攻坚战的既定目标,我厅结合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的工作决策部署,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管理措施,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 

二、目标和任务 

1.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100%”(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2.长沙、株洲、湘潭3市所有在建建筑施工项目安装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建立网格化、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体系。 

3.全省各县(市、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安装监控监测设备,所有工地必须建立扬尘控制防治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初)。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本地区2018年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二)实施阶段(6月下旬—11月)。通过企业自查自改,市级、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复查,省厅专项督查和季度考核,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完成对本地区(含所辖县市区)扬尘防治工作的检查和验收,于12月15日前将扬尘工作完成任务情况报我厅建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部署,立即行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扬尘防治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目标、措施、步骤和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切实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格执法监督。加大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建立举报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机制,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对未履行扬尘防治责任的单位,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无故拖延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认定上报建筑市场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在社会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三)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对所辖县(市、区)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问题突出的地区,要进行问责,并函告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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