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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吉林市建设信息网 2018-07-10 16:43:40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发区、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现将《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吉建质〔2018〕8号)(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办法》)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落实好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做好对辖区内在建工程的《标准化管理办法》宣贯、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各房屋建筑工程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互相配合,认真组织、安排标准化管理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工程应在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上起表率作用,争创省、市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

我委将按照《吉林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吉市城建发〔2017〕95号)的安排,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242号)的要求,今年对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将开展多轮施工标准化管理联合大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全市通报。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程,我委将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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