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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省施工现场围挡等临时设施(第820号)

来源:山西省建设厅 2018-07-12 16:20:42

晋建质函〔2018〕8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晋中市规管局,山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央驻晋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水平,展现施工现场文明、美观的新形象,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省施工现场围挡等临时设施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省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二、整治内容

(一)施工现场周边封闭围挡材质应采用定型化金属板材;围挡颜色一律为瓦灰色,不得使用其它颜色(市政抢险施工围挡除外);围挡临街外侧面的广告面积不应超过围挡外侧总面积的50%;围挡高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颜色应与围挡协调统一。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二)新开工项目施工现场临时办公、生活和辅助用房屋面颜色应采用瓦灰色,不得使用大红、大蓝等鲜艳色彩,立面颜色应与围挡协调统一;外脚手架立面不得使用彩色密目网。

三、整治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8月15日。

四、工作要求各市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安排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中央驻晋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要率先行动,发挥示范作用。省厅将于8月中旬对各市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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