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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汛期和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7-12 16:21:3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目前,我省已进入夏季梅雨期,高温天气和降水明显增多,为进一步做好汛期和高温天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夏季施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和事故多发期,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汛期和高温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雷雨大风及连续高温等恶劣天气下的施工安全巡查,避免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要督促辖区各有关企业建立健全汛期安全和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强化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部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临时用电、消防安全、高处作业和食堂食品卫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企业要结合汛期和高温天气的施工特点,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对施工围挡、临时设施和基坑边坡等部位开展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施工现场要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和工人居住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各有关企业和项目部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和高温天气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物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让施工人员了解汛期和高温天气的事故救援知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天气预警信息,切实提高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建筑施工领域的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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