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2018〕76号
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事故多发,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做好汛期及高温季节建筑安全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31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检查内容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文件执行情况;
(四)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公司对项目部自查自纠督查情况;
(五)危大工程方案制定、审核、审批、论证及管控情况;
(六)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七)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受限空间作业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控情况,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不少于30%的抽测;
(九)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管理情况;
(十)汛期及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管控情况;
(十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
(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四、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华中
副组长:张国和
成员:王时庆、刘久生、刘海舰、左根福、汪晓莲、
史高焱、刘翔、刘印海
工作小组分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主城区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枞阳县、义安区住建局要同时安排人员开展大检查工作,我局将组织抽查。
五、检查要求
(一)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致的检查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做好相应的部署动员及落实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分管负责人要全面部署,亲自带队前往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将大检查开展的自查自纠记录和书面小结留置施工现场项目部备查。
(三)深入检查,从快惩处。对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限时整改;对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及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信用惩戒。
附件: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表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表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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