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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赤峰市人事考试网 2018-07-13 15:02:06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18〕22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旗县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尽快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考试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6日24:00

现场审核时间:

2018年7月24—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旗县区考生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考生到主管局初审

2018年7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各旗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局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8年7月28日24:00

以前年度在我区参加过此项考试且级别和专业未发生变化的人员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报名缴费。

三、各单位要按规定严格审查报考条件。特别是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四、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考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5日

上午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8年9月16日

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等10个专业)

六、应试人员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试结束后收回。

(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混合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要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要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还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七、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呼和浩特市设考点。

八、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30744

技术咨询电话:0476-8332636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