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管理办法》及本文有关精神,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在自愿基础上积极参加此次信用能力动态评价。
2、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此次信用能力评价工作,填写中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是一项长期性、动态性工作,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根据文件相关精神,积极提升企业信用能力,条件成熟后及时参加评定。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谢辰杰 联系电话:87183291
附件一:关于开展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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