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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7-19 10:27:47

各市(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领域推广和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是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根据近两年来我区开展的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情况,为切实发挥好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在促进我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提升企业工程施工能力水平、检验各地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情况、通过树立典型发挥引领示范等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申报工作

评选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应遵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工作流程。今后,凡申报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由各市(地)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暂行办法》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工作,对申报评选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和施工、监管单位负责,本着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统一将有关申报材料报区住建厅。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对各市(地)住建部门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及时向申报单位进行反馈,对未按流程申报的,一律不纳入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范围。同时,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与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自身监管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具体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拟申报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施方案和措施,并在开工后1个月内填写《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表》,向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行业监管。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由施工企业制作“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参选工程”标牌,挂设在项目外墙公示区和办公区显著位置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申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外墙醒目处,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三)组织推荐。经施工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符合参选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项目,由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别签署具体意见后,在每年6月30日前,统一报区住建厅相关部门。

(四)开展评审。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暂行办法》规定,在各市(地)推荐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复审通过后,由区住建厅组织专家力量,每年下半年到项目申报施工现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价评分表》对每个申报项目进行评分,同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后,提交会议研究确定,并在西藏建设网进行公示。

三、参选基本条件

参选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主体施工完成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尚未拆除;群体建筑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单体建筑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完成合同造价的30%以上。

(三)除符合《西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暂行办法》要求提交的资料外,同时,必须提供施工期间主要部位不同方向安全防护、安全管理、扬尘防治措施等情况所拍6寸彩照(20张以上),以及充分反映该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视频影像资料(5分钟以上)。

(四)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相关要求进行施工,未被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督办或责令整改的。

(五)其他相关规定。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重要性,切实将推广和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实践,作为落实自治区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的重要举措,并做到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与提升质量安全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对本地区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要主动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同时,要大力支持和引导本地建筑施工企业创建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活动,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全区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的重要载体,做到主动创优、主动申报。

(二)要建立机制。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既是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和施工能力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过程。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结合实际,根据推动本地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工作需要,在本地区组织开展市(地)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将推选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报工作,纳入到全区施工扬尘治理考核重要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将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机制,加强和引导我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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