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18〕19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城建局、住管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水务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协会和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有关工作要求,夯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8〕22号)精神,省厅制定了《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级单位考核办法》(暂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2日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夯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加快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陕政办发〔2018〕2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在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