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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来源:延安建设网 2018-07-20 11:55:35

延市住建政发〔2018〕86号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局属单位和各科室、危改办,各相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及危房危窑排查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址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单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及危房危窑主体责任,并制定汛期应急方案和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

二、组织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及危房危窑隐患排查巡查、整治落实工作。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隐患的巡回检查,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安排专人盯守巡查,切实落实“防、抢、撤”预案。各单位经评估论证需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并要求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的监测预警。

三、加强防汛知识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制,确保人员在岗在位、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做到上报迅速、情况准确、续报完整。

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新区住建局、南泥湾景区管委会将制定预案和工作流程及排查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各县区危改办将制定预案和工作流程及排查情况上报市危改办。

联系电话:0911-2556107

附件:《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地址灾害防治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延政办函〔2018〕8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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