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网政策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补办)

来源: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7-20 15:57:21

一、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关于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落实质量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市〔2014〕36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 [2015]14号)

4、《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住建 [2015]154号) 

三、 受理范围:市级以上政府投资项目

四、申报事项及前置条件:

(1)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3)已备案的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场踏勘表),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具体保证措施,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原件。

(5)补办施工许可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罚收据。

五、申报流程:

建设单位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市级行政审批系统和省住建厅的施工许可管理系统同时申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委窗口初审--窗口审核--省厅系统公示--窗口签发。

六、办理时限:正式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包括公示期)

七、申报地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住建委窗口

八、业务办理人:宋工

九、咨询电话:6655920


同类型其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