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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7-26 16:13:1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根据年度工作部署,近期,我厅对各地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查,同时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表明,各地贯彻落实我厅有关会议及文件要求,不断加强能力建设、制度建设,着力推进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监督检查、观摩交流等活动,持续保持了监管有力态势。如宜昌市实施监理报告制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质量掌控;襄阳市加强检测市场监管,打击虚假检测和虚假报告行为;黄冈市强化对县域工程检查指导,出台质量安全标化手册,召开区域现场观摩活动;武汉市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行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和竣工验收备案网上办理;荆州市出台行动方案,积极开展精品工程创建活动;仙桃市建立完善督查机制,加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天门市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整合监管力量,提高工作效能等等。

本次共抽查在建工程92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0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28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14项。受查现场未发现使用“瘦身”钢筋和地条钢,工程结构实体中钢筋分布、楼板厚度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经检测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外观质量和轴线尺寸偏差控制良好。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查组直接下达执法建议书10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

二、主要问题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施工管理不严格。一是质保体系运行不到位。企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未有效运转,企业对现场质量检查未有效开展,监理通知单未闭合管理。二是施工资料粗制滥造。重要专项施工方案与施工实际进度不符,自评报告、评估报告编制粗糙,技术负责人把关不严,大部分为专职资料员代为编写,不能满足指导施工验收及存档等要求。三是技术质量管理脱节。参建主体施工技术管理不严,设计变更无设计单位书面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文件管理不到位,验收资料签章不全。如保康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暨旧城改造清溪水岸2#楼工程管理资料缺失严重。

2、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建筑变形观测不规范。受检部分项目未能提供第三方沉降观测记录,测量不及时或未及时向现场传递中间成果,现场测点和原始水准点未有效保护。观测机构未经设计同意,擅自更改观测频次和布点。如武汉市黄陂区五矿盘龙城项目2#楼二层结构才开始布点测量。二是钢筋施工质量未严格管理。如谷城县锦绣香江二期工程1#楼剪力墙暗柱钢筋制作中箍筋的肢数与设计不符,剪力墙、楼梯梯段钢筋随意代换。一些施工现场未委托钢筋连接工艺试验,或开展钢筋连接工艺性试验不规范。部分项目小直径钢筋采取电渣压力焊连接,钢筋接头偏心歪斜,接头数量超出规范允许比例。三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依然存在。构造柱施工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如鄂州市吴都阳光三期8#楼,黄石市大桥一品园二期工程一组团等项目。

3、检测行为不规范。施工检测不与工程同步,钢筋接头、砼试块等不按规范要求养护送检。一是材料送检不规范。试块、试件不按施工进度送检。咸宁清华城标养试块超期送检。柏杨坝柯家塘异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2#楼、公安县碧桂园豪园二期,多个楼层柱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同一天送检。二是试块留样不规范。如黄州区妇幼保健院(一期)门诊楼项目无现场标养室,由商混企业代为养护试块。施工现场不按留置方案在相应部位留置同条件试件较为普遍。三是桩基础检测违规。桩基础检测方法和数量不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如汉川市天屿湖国际休闲社区(一期)高层住宅3#楼项目、京山县联投国际城16#楼等。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危大工程管理有漏洞。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不规范。方案编制无针对性,未组织专家论证,对现场人员交底不到位,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如天门市汉旺世纪城B区2#地块项目13#楼,5.4m高模板支撑系统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支模架立杆间距过大,顶部水平拉杆、扫地杆缺失。

2、外脚手架搭设有隐患。悬挑脚手架连墙件数量过少,首层硬质封闭不严,水平兜网设置不到位;脚手板未满铺且未有效固定,剪刀撑搭接长度不够。如武汉市蔡甸区金地·中法仟佰汇一期居住项目1#楼、咸宁市清华城2-3、2-11#楼,落地外架、悬挑外架连墙偏少,局部转角差立杆,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杆不连续,防护封闭不严。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违规。工程项目施工用电设施简陋,未设置配备防护棚及消防器材。三相四线制配电中未按规范使用五芯电缆:E保护零线缺失或失效,电箱破损,箱门缺失;私拉乱接、一漏多机现象普遍。如黄冈市黄州区妇幼保健院(一期)门诊楼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普遍,二、三级配电箱为非建筑专用电箱。

(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方面

1、建设过程相关手续办理不及时。受土地权属办理影响,各地项目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手续未办理。项目资料普遍滞后,施工过程资料缺失,存在代签字现象;回填土检验报告、钢筋连接工艺试验报告缺项,水泥、钢筋、混凝土等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不齐全。

2、实体质量控制及过程管理不严格。污水治理工程管道沟槽回填不规范,道路恢复及高填方作业无过程检测资料。未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闭水试验。各地管网工程隐蔽虽进行举牌验收,但未严格按程序分阶段执行,过程照片信息质量不高、隐蔽验收记录不全。

3、高支模深基坑安全管理不到位。恩施市龙凤试验区龙马旅游风情镇污水处理工程8.6m高支模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公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保康县汉江水环境保护建设项目五标管网工程项目沟槽开挖无临边防护,未设置交通警示设施。钟祥市大柴胡经济开发区城镇化试点移民新城(二期)B4#楼项目脚手架水平防护不到位。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迅速整改问题。对督查组下达(含委托当地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的项目,各地要督促责任单位对照清单开展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现场回弹混凝土强度推定值不达标的项目,要责令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钻芯检测验证。对督查组下达执法建议书的项目,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有关整改复查及执法处罚情况于7月30日前报送省厅。

(二)加强文件宣贯。针对当前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近几年,我厅制定下发了加强建筑物沉降观测管理、钢筋连接质量控制、建筑电气施工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虚假检测行为及危大工程管理、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文件,从管理和技术层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各地要系统梳理、组织宣贯,结合实际、加强指导,要把文件各项要求传递到县(市、区),落实到具体项目上。

(三)抓好重点工作。各地要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常见问题治理和精品工程创建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要以年初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每个季度对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一次全覆盖的检查指导,传递监管责任,确保质量受控。要规范危大工程管理,推进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对深基坑、高支模和起重设备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环节,加大巡查频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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