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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办理资质相关业务的意见

来源:甘肃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07-30 11:26:28

建设〔2018〕352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各相关勘察设计单位:

为配合做好本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结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要求,现对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事业单位办理资质相关业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在本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已被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明确定为企业类的事业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在完成改企前,维持现有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范围不变,不受理其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业务,改企完成后,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正常办理资质相关业务。

二、在本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已被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明确定为公益类的事业性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全额拨款的,将不再保留勘察设计资质,现有资质使用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2019年12月),资质提前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资质可保留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其间不办理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业务,原资质到期需延续的,只延续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

三、主业非勘察设计的事业单位设立的从事勘察设计的事业性质单位或设立的从事勘察设计的企业中主要技术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人员的,设立单位已被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明确定为企业类的,在完成改企前,维持现有的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范围不变,不受理其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业务,改企完成后,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正常办理相关业务。设立单位已被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明确定为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其设立的从事勘察设计的事业性质单位属全额拨款的,将不再保留勘察设计资质,现有资质使用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资质提前到期的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其设立的从事勘察设计的事业性质单位属差额拨款的,资质可保留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其间不办理勘察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原资质到期需延续的,只延续至省上要求的完成改革时限;其设立的勘察设计企业中主要技术人员已无事业拨款,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可正常办理资质的相关手续。

四、各单位应积极主动的向主管部门汇报本轮机构改革的政策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争取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本单位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去向,对于明确改制为企业类的,支持单位做好改企建制工作;改为公益类的,按政策妥善处理好取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的相关工作。

五、国家对高校从事勘察设计工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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