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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8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08-01 10:20:16
渝建〔2018〕381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

关于做好2018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

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严格执行,进一步提升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水平和实施能力,根据《2018年城乡建设领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工作要点》(渝建〔2018〕89号)要求,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以国家及我市现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管理规定、标准规范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解决措施为主要内容,重点对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行业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着力提升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管能力,提高从业人员执行标准、履行责任的技术能力。

二、培训安排

本次专项培训由市城乡建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市建筑节能中心具体负责推动实施,分市级培训和区县培训两个层面组织进行,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一)市级培训

1、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由市建筑节能中心具体组织承办,以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事绿色建筑与节能管理的工作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要求、绿色建筑强制标准执行管理要求、绿色建筑与节能检测管理要求、墙体自保温系统推广应用管理要求、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管理要求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解决措施为主要培训内容。

2、绿色建筑与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管理专项培训。由市建筑节能中心具体组织承办,以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申报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咨询单位从业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绿色建筑评价申报与实施技术要领和新修订发布的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建设技术标准及执行文件、评价细则、技术要点为主要培训内容。

3、绿色建材评价管理与质量提升专项培训。由市建筑节能中心会同市建筑节能协会共同组织承办,以已取得或今年计划申请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和性能认定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绿色建材评价申请以及生产应用管理要求和专项检查发现材料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为主要培训内容。

(二)区县培训

区县培训由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承办,以提升绿色建筑与节能工程实施质量为主要培训目的,以各区县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现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为培训对象,以现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墙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领、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工作要求、绿色建筑与节能检测工作要求和专项检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措施为主要培训内容,重点突出工程项目实际案例操作演练。培训讲课专家在绿色建筑与节能培训专家库中选取,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由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自行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培训对于提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实施能力和保障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程实施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二)本次培训的场租费和专家讲课费等相关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除食宿、交通和资料等费用由培训人员自理外,不允许收取培训人员任何费用。

(三)市建筑节能中心应完善绿色建筑与节能专项培训专家库,组织制作培训专家课件讲义,统筹指导做好培训筹备工作,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及效果。

(四)本次培训纳入我委年度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考核内容,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通知明确的重点培训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培训课程并选取培训专家,做好各项培训组织筹备工作,并在培训举办前15日内将培训通知、培训课程和授课专家名单报送至市城乡建委。

四、联系方式

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赵本坤 023-63672578

市建筑节能中心 杨丽莉 023-63601016 63637566(F)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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